2016重组的股票有哪些?
一、借壳上市的概念及流程 借壳上市一般是指一家非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为了获得发行股份筹集资金,或者并购另一家上市公司,以达到借壳上市的目的,而向现有的公司股东发行新股,收购公司的股权从而改变该公司所有的股东构成,实现对公司的控制,进而达到间接获取上市的资格和目的。 借壳过程大致可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借壳意向阶段;第二阶段是筹划阶段或称实质操作阶段;第三阶段是借壳完成阶段即方案实施阶段(新设立合并)。 二、重组案例: A股历史上第一例借壳案是1997年3月发生的“爱使并购飞乐”。随后在1998年和2000年时分别出现了“广电电子借壳电真空”以及“古越龙山借壳绍兴啤酒”的案例。 最近一次重组浪潮发生在2014年底至2015年中期间。当时,以“宝能系”为代表的机构大举买入万科的股票,并一度成为第一大股东,由此引发了整个A股的重新再平衡。而在今年下半年开始,A股市场进入新一轮去杠杆的过程之中,许多绩差股的股价大幅下跌,一些市值较大的蓝筹股也出现较大幅度调整,同时不少资产质量较好的中小企业板个股则逆势走强。
三、相关术语解释: 1.要约:是指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提出订立合同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必须通过订立合同的特定方式送达受要约人,方可生效。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如果受要约人同意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到达要约人时即生效力。 如果受要约人有承诺的意思表示并且到达要约人所设立的接收该意思表示的特定系统时,即为承诺生效。
要约不得撤销:如果要约中规定了生效时间,那么自该规定的时间到来时生效且不可撤销。如果要约没有规定生效时间,那么只要要约人没有将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给受要约人其要约为有效要约,不可撤销。
2.承诺:受要约人在收到要约后对要约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叫作承诺。 承诺原则上于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但承诺中有对要约的限制或变更的要约人对这种限制或变更的有效性予以确认后方可生效。如果承诺中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话,那么这个承诺就是新的要约而非承诺而是新的要约了。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