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行生育金有多少?
我今年刚休完产假回来上班,之前在农业银行做柜员,刚好遇到他们行里刚刚发了个通知说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和生育津贴二选一,工资是指产前假(孕假)和产后假(哺假)期间的工资,津贴就是指的生育津贴啦~ 单位给我们缴纳生育保险已经13个月了,符合报销的条件,但是因为之前没有听说过这个政策,所以一直不知道可以报,等到想去报的时候已经过期了两个月,只能惋惜。
不过我们单位的同事正好前段时间刚报完,听说享受了补贴金的待遇还不错哦! 我们是上海户籍,按照规定顺产可享受带薪假128天+生育假30天(剖腹产多15天);晚育/独生子女增加60天;难产或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
产假期间工资和生育津贴的待遇选择 根据《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一定的劳动保护,安排适当的休息时间。 第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妊娠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在下列方面予以照顾: (一)避免从事重体力劳动或剧烈运动; (二)不进行操作机器、车床等危险性工作; (三)必要时调整工作岗位,减轻劳动强度; (四)适当减少加班,合理安排休息; (五)其他劳动保护的相应措施。
第十四条同时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即职工所在单位应依照国家规定,对怀孕期满4月至宝宝诞生3个月的哺乳期女职工,发放相应的工资。 如果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且连续缴费满12个月,符合申领条件的女职工,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其中,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
但值得注意的是,按照本市相关规定,女职工生育时,若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该职工办理了参保手续并按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含补缴),且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方可申报办理生育保险登记手续,领取社保经办机构核发的《上海市职工生育保险凭证》。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享受工伤待遇。 所以根据以上法律条款,只要员工发生上述情况,就可以依法享有相应的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