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之前类住宅怎么办?
首先,对于“前类住宅”的定义不清楚,所以难以针对性地给出解决方案。 如果是按照房屋性质来分的话,目前上海已经投入使用的住房主要分为三类:
1.商品住宅(普通商品住房+动迁安置房+各类产权房);
2.共有产权房(保障房体系中一类,与商品房同地段同品质、实行一房一价);
3.租赁房(包括新建的和老旧住房改造的,一般位于中心城区,租金较低)。 如果题主所说的“前类住宅”是指第三类的租赁房,那么这类房子在现阶段是满足群众居住需要的,也是政府努力保障的对象。但是如果“前类住宅”是指第二类的共有产权房,问题就有点复杂了——这部分房子是满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但是制度设计初衷是为了“调控房价”而设立的。
从2011年上海市推出共有产权房政策至今,供应区域集中在远郊地区,供应的户型也以中小套型为主。 不过,由于共有产权房价格低于周边商品房价格,且持有期间产权份额完全属于申请人,因而受到年轻人特别是应届毕业生的欢迎。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全市已累计出售共有人产权住房8万多套。 但另一方面,共有产权房也有其无法避免的缺陷,最明显的一点就是限制交易。根据相关规定,购买共有产权房的申请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才能上市交易,此时须按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相应条件购买方的产权份额比例,向相应条件的购房人转让全部产权。
现在购入这种房源的申请者可以说是一步到位买新房,但5年后的市场状况如何却很难预料,不排除价格继续上涨的可能。另外,由于此类房屋的建设周期一般低于普通商品住宅,因此有可能出现价格上涨的速度快于房价调控速度的情况。 对二手房市场的调节作用也相对不足。因为一方面部分业主存在炒房现象,另一方面银行放贷利率仍然较高,购房者负担较重,不少人选择了“持币观望”的态度。因此即便是共有产权房的出现使得无房居民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但是由于交易的受限,短期内对房价并没有显著的降低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