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虚拟币合法吗?
比特币和以太坊这些所谓“虚拟货币”,在学术界并没有“货币”属性,严格来说属于通证(Token)范畴。但它们具备去中心化、开放性、匿名性等特征,并且都有用以计价、结算、投融资等功能,所以又被形象地称为“数字黄金”“数字白银”。 近年来,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异军突起,引发各界广泛关注。目前,国际上对于“虚拟货币”的监管措施尚不统一,国内对该问题的研究也处于摸索阶段。2013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开展清产核资坚决打击利用区块链非法集资诈骗等活动的通知》,对涉及“虚拟货币”的非法集资活动开展清查。
2018年以来,全国大部分地区警方和检察机关介入了“比特币”传销案的调查和审理工作。例如,四川省达州市某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单位某某公司及被告人张某等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被告单位某某公司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11月至2017年7月份,被告单位某某公司采用互联网营销方式宣传购买“比特币”的收益,鼓励投资人大量购买“比特币”,当“比特币”的价格上涨时,被告单位某某公司再以高价位卖出“比特币”,从中赚取差价。为促使投资者尽快买入“比特币”,被告单位某某公司还承诺回购其买入的“比特币”,并支付一定比例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