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计提方法有哪些?
企业的计提主要包括折旧和摊销,这两个计提都是在资产的使用过程中,随着资产的消耗而减少,在资产负债表的左方登记,计入成本费用;同时,在利润表的损益类科目中体现。但二者也有区别,具体包括如下: 1、固定资产折旧是指企业依据生产经营需要购买的固定资产,在使用的过程中所应当损耗的那部分价值,按照一定的方法和年限分摊到每个月作为当期的费用。
2、无形资产摊销是无形资产使用年限在有效期限内的净额进行等额分配。每月的摊销数额应当记入“管理费用”等相关账户,并在报表中列出。 其他应收款、待处理财产损益等科目的余额也需要通过计提的方式转入资产负债表的相应项目。
还有劳动保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的计提,以及坏账准备的计提等等,这些计提并不是必须的会计程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计提。
一、企业应当采用年限平均法或者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加速折旧方法计提折旧。加速折旧法包括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计算提取折旧额时,是在年限平均法基础上,前期提高折旧率,后期降低折旧率。因而,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的情况表现为:前期折旧额较高,后期则折旧额较低。
二、“年限平均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应折旧额均衡的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也称账面净值)和双倍的平均年限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年数总和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确定固定资产折旧。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分母代表有关使用年限逐年数字总和。
三、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净残值是指固定资产报废时可以收回的残余价值扣除清理过程中发生费用后的净值。固定资产的净残值一般为原值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