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纳入棚改吗?
这个问题的本质,其实是“企业能否拿到棚改补偿” 首先明确一点,企业本身是不能拿到任何补偿的! 企业本身不是民事主体(当然,在民行法律中,存在对企业相关权利义务的规定),因此不能享受被拆迁人享有的各类补偿。 但是,如果企业的房屋被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那么企业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获得相应的补偿。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企业房虽然属于非住宅房屋,但由于是用于经营的房屋,因此对其补偿,应该高于征收普通民房的标准。
1、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3、搬迁费的补偿; 4、临时安置费的补偿。 其中,由于这类房屋的性质不同于普通民用住宅,因此其补偿标准也应该有所区别—— 房屋价值的补偿:以被征收时房屋的建筑结构类型,按照当地相关标准确定补偿数额。
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损失:按经营收入扣除相应成本后的金额进行补偿。 搬迁费:实际发生且有相关票据证明的,可一次性补助;否则,按实际运输费用予以补偿。
临时安置费:由村委会或社区居委提供周转用房不需要支付上述费用 若无法提供周转用房的,则应支付临时安置费,标准为:住宅房屋每月每平方米20元,非住宅房屋每月每平方米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