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省税吗?
首先,从税收角度来讲,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比设立有限公司更有优势 《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人个人执行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63号公告)第二条规定“创投企业及基金业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备案资料,办理备案手续”;第四条规定“创投企业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情况下,可以不受上述第一条第二款有关收入、成本的规定限制,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二、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或者项目; 三、具备完善的会计制度和较高的会计信息质量,能够提供真实准确的纳税资料; 四、实行专账管理,能够准确划分创业投资企业与天使投资人个人的所得范围; 五、能够完整、准确、及时报送相关资料,接受主管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
作为新办的初创企业,只要符合以上5个条件就可以申请享受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了,具体政策如下: 通过上述优惠政策的对照,不难发现,只有符合条件的新办企业能享受到该政策,而对于已经成立一段时间的企业,要享受该政策,则需要满足更多的条件要求。相比而言,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比设立有限公司更容易达到政策的要求。
其次,从规避风险的角度来看,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比设立有限公司更为安全。 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当中,存在一定的风险,这些风险包括:企业经营的风险、财务的风险以及法律方面的风险等等。而公司作为经营组织的载体,一旦出现问题,承担风险的往往是股东。如果出资不到位,不仅受到法律的追究,还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如果是有限合伙企业,情况就大不相同了。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条的规定, “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协议的约定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在有限合伙企业中,即使合伙人发生亏损,也不需要全部补足,只需要以自己出资本金为限来承担有限责任。这样就能有效地降低股东(合伙人)的债务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