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减编裁人如何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可分为下列情况处理: (一)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关系 这种情况比较好处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当然,劳动者也可以不同意,这样用人单位就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了。(除非是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
(二)由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不一致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1.劳动者有严重违纪等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到期、员工达到退休年龄等原因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有权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决定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两种情况的区别在于,前者是由于劳动者的原因导致双方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后者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双方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前者的经济补偿金比后者的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标准要更高一些。
除了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还有权因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等原因实行经济性裁员,但是需要在法定范围内适当给予被裁人员一定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