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可以推荐基金吗?
先说答案,根据现行法规,券商不能直接推荐基金。 但可以通过第三方平台推荐。 《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证券公司经纪业务】 规定: “……证券公司接受投资者委托代为办理证券买卖事宜,应当与投资者签订代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从这一条来看,如果券商直接向客户推荐基金,属于违反法规的行为。
但根据现有规范,证券公司确实存在通过其他机构来推介产品的情况。例如,通过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等产品作为中间方,实现向客户推荐产品的目的。 当然,这里的产品实际上还是基金,只不过通过其他机构来推介产品的做法,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是合规的。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二)有一定规模的私募基金管理经验;” 根据这一条款,目前我国的基金公司在开展公募基金的管理时,其管理规模至少要在5000万元以上。而对于私募基金的业绩则没有特别详细的要求。
考虑到券商普遍都有比较丰富的代客理财经验,且不少券商设立的资管子公司拥有超过500亿的资产规模,因此通过券商来买入或赎回基金份额应该没什么问题。 但是,这里面也有几个需要注意的地方:
1. 在形式上,无论是购买公募基金还是私募基金,都须由股东授权证券公司才能进行。否则,将构成越权代表而导致的法律瑕疵。
2. 对于公开募集的基金,由于需要经过备案手续,而且托管人必须是银行,所以在实际操作中较为规范和严谨,一般不会出现什么大问题。但对于非公开募集的基金,因为监管较为松弛,有可能出现挪用客户的资金或变相赌博,所以选择有牌照的券商才是关键——是否有资质做基金业务是判断的主要标准。
3. 券商虽然可以推荐基金,但是不能保证一定盈利,也不能承诺最低收益! 否则就是非法的!(《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