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期的基金怎么撤回?
首先,募集期是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准备阶段,在这个期间内任何投资者都可以任意撤单; 其次,如果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时未募到足额资金,则认购申请全部失效,份额全部退还给投资者。反之,基金管理人将发行申请书汇总后报证监会备案,并收到证监会的书面确认文件后成立。 第三,在基金管理人的官方网站可以查询基金的状态(是否成立)和基金代码(是否有对应的交易代码),如果有相应的基金代码,说明该基金已经成立。
第四,如果确定要赎回,那么按照正常程序提交赎回申请即可。 T日提交,T+1日确认,T+2日得到结果 至于费用方面,一般情况下,对于“未到募足金额撤销认购”的情况,基金公司会在T+3个会计年度对资产进行审计,并以此为基础向相关各方进行汇报与补偿。 对于“到期赎回”的情况,根据《基金法》及其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该赎回申请予以核准,并在扣除所需费用之后,以现金方式交付经核准的赎回款项。从提交申请之日起,投资人最快可在4个工作日后拿到赎回款。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债券基金、混合基金等类型的基金其净值计算方法是每日进行的,因此此类基金的赎回价格可能不会像股票基金那样实时更新,而是有一个估值方法,一般T+1日公布赎回价格,具体请以基金公司公告为主。 如果出现市场大幅下跌,而投资者急于退出,采取大量赎回的办法,有可能会被交易所暂停交易。 例如,在2015年8月4日,A股出现大幅度下跌,当日上证综指收于397.77点,跌3.35%,深圳成指收于1480.65点,跌3.37%。然而,在下午13点至15点间出现约120亿元资金巨额赎回的现象。由于单方向大额赎回会导致市场流动性枯竭,于是深交所随后宣布停牌,并对异常交易的股票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保证市场安全。最后,此次事件避免了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