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和法人的区别?
投资人:以货币资金或实物资产方式对企业的债务承担一定比例偿付责任或回购企业资产并支付相应价款的人,简言之就是“出钱”的人。 法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般由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明确规定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定义: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
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公司与法人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二者有着诸多相同之处。 (一)二者都是指法定的机关或个人;
(二)二者都享有相同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和法定代理权。
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等事宜均需要经法人代表签署相应的文件才能办理并取得法律效力,法人代表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组织和个人,其代表法人进行的活动,即是法人本身的举动。
同时,由于法人代表是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确定的,而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等人都是公司的管理人员,因此也可以称他们是公司的法人代表。 但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法人代表与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并不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也就是说,股东名册上虽然记载着出资者的相关信息,但出资者只是对于其在公司的投资拥有所有权,而公司法人代表才是代表公司对外进行活动的人。所以,当投资人与被投资企业发生纠纷时,法院只能要求法人代表承担责任,而不能直接找股东。 但是,这并不代表法人代表就比股东的权利更高级。 实际上,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时,法人代表需经过股东会同意才行。 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就规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必须经股东会决议且未经股东会决议不得为之。换句话说,只要没有股东会的授权,无论是法人代表还是股东都不能擅自处理这些重大问题。由此可知,尽管在出现特定情形时,股东会有可能作为主体出现在司法文书当中,但法人代表依然是公司对外进行民事活动的最恰当的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