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特点包括哪些?
私募基金的定义有很多版本,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有不同的说法。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对私募基金并没有明确的界定(《证券投资基金法》中提到的基金是指公募基金),但2014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多部委发布的《促进私募发展若干意见》中,对私募基金是这样定义的: 从监管角度而言,我国是以机构是否向非特定对象募集资金进行划分,即如果机构从事的投资管理业务仅面向合格投资者,且满足其他相应条件,就属于私募范畴;相反,若机构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并从事投资管理,则属于公募范围。 按照上述定义,私募基金有四个主要特征:
(一)向少数客户(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
(二)采用非公开的方式发行。
(三)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实现基金的运作。
(四)实行严格的风险控制。 还有一些辅助性的特征:
(五)基金类型灵活多样。
(六)实行备案制、承诺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 除了以上六个方面的特征外,一个成功的私募还要有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对于管理人来说,关键是要建立自己的品牌和信誉,这是最重要的无形资产,也是取得投资者信任的关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