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投资是做什么?
“文化产业”的概念由日本最早提出,是指“依靠文化的价值创造财富”的行为和行业,主要包括文化娱乐、体育、旅游、会展、广告、公关、印刷出版、影视制作发行等多个行业。 广义的文化产业包括一切人类创造的与文化有关的物质和精神产品。它既包含传统意义上的文化艺术(文学界、戏剧、音乐剧、舞剧、电影电视节目等),也包括新兴的文化产业(互联网信息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数字内容产业等)。
狭义的文化产业主要指以创意为载体的新兴文化产业。 这些文化产业有一个共同特点——具有高智力、高附加值的特征。
文化产业作为新兴产业,正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崛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2010年世界知识产权报告》显示,在1998年至2007年间,发展中国家的著作权交易数量增幅高达73%;同时,该报告还指出,在电子商务的推动下,版权领域的国际贸易正展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
据我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计,2014年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总产出资金15986.6亿元,比上年减少1.3%,但整体呈上升趋势。其中,互联网收入达393.1亿元,增长72.9%;营业总额为16198.8亿元,增长1.3%。
目前,中国文化产业正处在一个黄金期。 在这个百花齐放的时代,有无数的机会等着我们去发掘与培育。学习关于文化产业的法律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