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投资周期怎么设计?
简单说,私募股权基金有两种周期: “2+15”模式 “2+15”模式,是大多数私募股权基金采用的运作周期。也就是说,一个私募基金投资两个项目,每个项目投两年,然后循环投资、滚动发展。这样的模式能够保证所投企业有充足的资金和良好的经营状况;同时对于基金公司来说,能保证稳定的收入和有收益的项目来源。 有的私募股权基金甚至只投资一个项目,然后循环使用募集资金,直到项目退出为止。这种基金一般称为“单一项目基金”(single project fund)或“一揽子交易基金”(bulletfund)。这些基金的运行机制与“2+15”模式大体相同。
目前中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基本沿用“2+15”的模式。例如华兴资本募集的第一支PE基金——华兴华夏创新基金,其运作周期也是“2+15”。 ———————————————————
“4+20”模式 采用“4+20”模式的私募股权基金在行业内也比较常见。这是一种延长了基金生命周期而缩短了具体投资项目生命周期的模式。也就是说,一只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四个项目,每个项目投资两年,然后循环投资、滚动发展,20年是基金的总体存续期限。 采用这样模式的私募股权基金大多有强制退出的安排或者优先清算权。如果所投项目中没有企业顺利IPO,或是企业并购,那么到一定时期后,必须将亏损的企业剔除出去,用盈利的企业来弥补以前的损失,确保投资者的收益。 对于投资者而言,他们更关心的是他们在什么时候以什么样的价格卖出。所以,对私募股权基金而言,是否具有合适的退出渠道和方式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