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科技何时摘的帽?
2015年4月份,公司接到上海证监局通知,上海证监局对公司提交的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在披露的《2013年度财报》中财务报告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已按照要求完成相关整改,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建议予以撤销。
2015年5月7日,本公司召开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的议案》,同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退市风险的申请。
2015年5月8日,本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该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有关材料。 2015年6月4日,公司收到上海交易所下发的(2015)93号文,对该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应当自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提交有关材料,申请注销公司股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公司股票按时注销,不会由于上述原因而使投资者无法获得赔偿。 对于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