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红色股份?
“红色股份”是中共创建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开展农民运动的特殊历史现象的概括,这一概念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原秘书长邹树枫所首倡。 20世纪90年代初,在研究中共早期历史的时候,他注意到,中国共产党是在中国现代史上特殊的土壤里孕育而生的,这独特的土壤就是农村,特别是苏浙皖三省的乡村;中共最初的力量也很弱小,几乎全部力量集中在乡村;中共早期的组织也主要在乡间建立起来。
他认为中共初创时期的一个最鲜明的特点,就是一个“红”字——红色政权、红色根据地、红色军队和红色工人。 这个“红”字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反映了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斗争的实践,这是中国革命区别于其他阶级革命的最重要的特征之一。由此,他提出了“红色股份”的概念,并做了专门的解释: “所谓‘红色股份’是指:以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为核心,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高理想,以夺取民主革命胜利、建立工农当家做主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为目标,通过武装革命(主要形式)或暴力革命(必要手段),掌握国家政权,拥有管理国家的政治权利,享有资产所有权的一种特殊社会经济形态。这种特殊社会经济形态的股权属于公共财产,不具备物质财富的个人占有性质。它和资本主义私有制之间具有本质的区别。” 这里所说的“一种特殊的社会经济形态”,其实就是指社会主义前期(新民主主义阶段)的国情。
在这个阶段中,作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工农群众)虽然掌握着国家的权力,但是不可能拥有大量的生产资料(由于条件的限制无法完成私有制的公有化),因而不能取得资产的所有权。无产阶级的政治权利与资产阶级不同,它不是通过资本的积聚来实现对社会的管理和国家的治理(即不是“钱”说了算),而是依靠广大工农群众的多数决来体现,所以是一种“红色权利”;但它又不同于原始公社时期的“平等权利”,因为它是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红色权利”——它是基于剥削阶级留下的生产资料公有的基础上实现的,因此是一种“红色的平等权利”。 这就是“红色股份”的基本内涵及其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