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赠送股股份交税吗?

占一博占一博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1、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 (1)股权转让方要就转让行为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 (2)受让方应当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2、股东以货币财产出资,如一次性全额到位,不需要缴税;如分期交付,则按照利息收入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3、公司分红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说,但是,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公司无需缴税: (一)股份有限公司将股票奖给本公司职工,应按“股票溢价发行费用”、“利息支出”、“工资、薪金所得”等项目分别核算后,扣除20%的个人所得税,然后按5%-1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对于上市公司来讲,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对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取得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案例解析 假设A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中一个股东出资80万,占注册资本的80%,一个股东出资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并已经实缴。之后公司又进行了一笔增资,注册资本变为150万元,其中每个股东的持股比例没有变,但每个股东实际缴纳的资金数额都变了。那么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时该如何纳税呢?

分析: 本案中,首先应该明确一点,虽然两个股东在财务上分别缴纳了30万元和5万元的出资,但是在法律上他们二者成立的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就是100万元。所以,当股东之间发生股权变更时,税务的处理原则与有限公司的性质一样进行处理。 在实行注册资本实缴制的地区,由于股东是否足额、按时缴纳注册资本,税务部门可以查到,因此不存在风险。但在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的地方,由于工商登记机关只审核股东是否具有相应的资本金,不验证其是否真正到位,因此就会产生这样的问题:股东虽然没有实际缴纳资金,但只要章程规定他的出资到期且符合法定程序,就有权主张转让股权并获得转让收入。而实际上这种收入就属于没有纳税的资本利得,是一种避税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税务稽查必然会令纳税人补交税款和滞纳金,情节严重的还会受到行政处罚。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