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公司利滚利吗?
目前,小额贷款公司主要经营放贷业务,也就是发放借款,收取利息;但是一般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对象主要是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个人申请的贷款比较少,而且小贷公司的贷款不是银行放款,其资金来源主要为股东出资、融资性担保机构提供的融资保证和发行债券等。所以从资金流向来说的话,它并不会像银行一样以盈利为目的,然后将利润最大化,因为它的客户往往是资金需求的主体,也就是需要借钱的人,而不是把钱放出去就能收到回报的金融机构。在利率定价方面,各家小额贷款公司执行的都是统一的监管准则,即“同类、同息、同质”原则,所谓的“类”就是指贷款性质,即该笔贷款是否属于生产经营贷款,如果是那么就要按照基准利率上浮一定比例来定,如果不是那么就需要单独确定。另外,2015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银监会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信贷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5〕72号),对各类贷款的利率都做了相应的规定,如房地产贷款和汽车消费贷款等,具体可参见该文件。 所以一般来说小额贷款公司是不会出现高利贷情况下的利滚利现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