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贷款算间接融资吗?
这个定义有点模糊,从广义上说,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区分是以融资的主体是否直接通过金融中介机构为基础的。也就是说,如果融资中的资金提供方不是金融机构,而是商业企业和个人,则属于间接融资;反之,则是直接融资。 这一分类在理论上反映了金融市场分工的原则性要求,并且也符合国际上融资方式的实践。
但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情况要复杂一些。因为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还不完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非银企业”)的融资除了直接融资外,还有来自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融资,这种形式同样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转换为银行借款。只不过由于目前对非银企业的信贷仍然受到比较严格的限制,这类转换一般只能通过信托、融资租赁等渠道来完成。虽然这部分资本实际上是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的,但由于存在一定的中间环节,从形式上看仍然是间接融资。
对于个人融资来说,目前的民间借贷虽然也是直接融资的一种方式,但其中很多是通过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中介实现的,其资本的提供者其实也是金融机构。严格意义上的个人直接融资应该说所占的比重很小,绝大多数是通过小额贷款公司、信托计划甚至民间借贷实现的间接融资。
对投资者来说,投资对象不同也会导致融资方式的不同。目前国内的信托计划投资方向主要有三个:一是用于发放小额贷款的公司,称为“小贷项目”;二是房地产项目,包括商品住宅和写字楼等;三是用于购买未上市资产的基金,主要指证券投资基金。这三种投资类型由于最终面向不同的投资群体,所以在实现方式上也有区别。
一般情况下,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项目是为了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因此首先需要在当地金融办进行备案,然后在当地人民银行备案纳入征信系统,并按规定在监管机构定期披露相关信息。房地产项目的投资因为受到宏观调控的影响,现在越来越多的信托公司开始加入限制行列,不仅要求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的房产抵押担保,而且有的还要求提供第二抵押人或者第三抵押人。而购买未上市资产则是直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对企业控制权,这种方式最为便利。
不过,无论是上述三种中的哪一种,因为都是资产管理行业,所以本质上都属于间接融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