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转增包括哪些行业?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上述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上述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上述所称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
(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二)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三)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营改增试点行业范围包括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建筑业、不动产租赁、不动产销售、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现代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