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瑞银汇鑫可靠吗?
看到很多答案都是说这个平台是骗局,我作为曾经被骗的受害者想说的是,不要只听风就是雨! 我被该平台骗了20万,报案后公安机关认定是我投资失败,不予立案(因为本身外汇在国内就是灰色地带,不受法律保护),虽然过程很坎坷,但是最终钱还是追回来了,是外汇交易所赔付给我的。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在2017年4月通过一朋友介绍认识了李阳(化名),李阳自称是一名交易员,可以带我赚钱,我就相信了他,并将20万元转入他提供的账户进行外汇投资,刚开始时候有盈余,后来就连续亏损,到8月份的时候已经亏损殆尽。 我于是让李阳帮忙追回损失,他却以各种理由推脱,直至不再理睬我。我这才意识到上当受骗,于2017年9月到公安局报案,警察让我等待消息,后来听说是在2018年底中止侦查。
2019年末我突然收到法院传票,被告是我投资的那个平台,起诉我的理由竟然是拖欠保证金。我感到非常震惊,立即去查了一下,发现这家平台的经营状态已经是注销了。在法庭上,平台代理人拿出了一份我签字的电子合同,声称是我自愿签订的,违约金也是我主动要求的。对于这份合同我是记忆犹新,当初签合同时我完全不知情,更没有被误导和胁迫。后来我委托律师调取了银行转账记录,才发现我的20万投资款并没有直接转给该交易平台,而是先转到了周文倩(平台代理公司法人的老婆)的个人账户,再由周文倩转到该平台账户。
在庭审过程中,原告平台代理公司口头答辩称,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该公司运营困难,故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变更诉讼请求,要求我被追缴20万元的违法所得。 听了这样的答辩理由我觉得非常好笑,于是当庭反驳道,我起诉的理由是合同纠纷,而你方变更的理由是违法犯罪所得,这两个理由好像扯不上关系吧…… 法官问我对对方所提交证据的真实性是否认可,我答不认可。并指出该平台提供的合同是我被迫签署的,且入金记录显示我的20万元是先转到个人账号,而非该平台账号。这笔钱很有可能被个人挪用。 庭审过程中,原告平台代理公司一再强调他们所提供的合同就是合法合规的,还出示了他们取得网络在线打印的交易记录单,以此证明他们的说法。但我对此仍然表示质疑。
随后原告平台代理公司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又补充提交了一份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复印件,以证明本案所涉纠纷系刑事犯罪所致。 我知道这是他们无法否认事实,毕竟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虽然官司输了,但我说什么也不会再把钱给这个骗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