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为什么如此腐败?
一、制度性原因,或者说历史原因 中国在古代社会就是一个权力高度集中,官僚体系非常完备的国家。这种官僚体系虽然能在和平时期很好地运作,但是同时在战争时期也容易形成“文官制”下的战斗力弱。(可以参考宋朝的历史) 这也就为近现代中国社会形成了独特的“政治文化”——行政主导一切。
在计划经济时代这个问题没有那么突出,因为经济活动的主体是国有的,一切都要按照计划来,审批流程自然就重要了,腐败的生存空间就小。 市场经济以来,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变成了个人或者私人企业,政府职能主要是协调和服务,自然以前那种自上而下的审批就少了,但是市场本身有其弊端,需要监管,市场的参与方也有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需要解决,于是新的问题出现了——市场化了的东西怎么再去用行政手段干预呢,特别是地方政府为了吸引投资,不惜血本地给优惠,给补贴;另一方面市场具有的自发性也会带来一些问题,比如一些企业会借助政府的权力去获得超出现实的收益,而这种收益本来不应该属于这些企业的。
二、现实中的原因 1.市场经济本身的缺陷 市场经济是一个基于信用基础的贸易体系,他在调节资源配置方面确实有很大作用,但是也同时带来了许多问题,比如在信用基础崩溃的时候,经济就会受到很大的打击。另外市场自身也有其惰性,他需要政府这只有形的手对其进行调整。改革开放40年我们一直在做的一件事就是调整,怎么调整呢?靠改革和开放,改革的实质就是把以往公有领域里的那部分权利释放出来,让市场力量在其中发挥作用,从而促进经济发展。然而这个过程必然伴随着腐败的形成。
2.政府职能转变慢 前面说了很多政府应该做什么,但是现实中政府并没有那么高效,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政府官员对于市场的运行规律并不很了解,所以往往采取行政手段去进行调节,这种调节其实质就是在损害市场的效率,同时增加企业的交易成本。
3.法制不健全 法治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标志之一,也是遏制腐败的有效机制,但是我国的法制建设本身有一个过程,而且完善法治本身也是一个不断试验的过程,毕竟我们没有先例可循。法律制度的缺失为司法腐败提供了土壤。 另外,反腐机制的不完善也是现实原因。目前对贪官的惩处主要来源于两种机制,一种是党纪国法,二是来自老百姓的压力,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打虎”,这两种形式都有其局限之处,缺少一种稳定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