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有私营企业吗?
当然有,而且不止一家 先放两张图,一家是苏联的Hippopotamus 乳品厂的标志(这个厂子生产冰淇淋和奶制品) 一家的TNT(军火工厂)的标志 这些企业都属于苏共和工会所有,员工由工会任命,厂长对工会负责(苏联的厂长不是中国企业那种一把手,是一线指挥的生产经理)。
但这些企业不属于官僚体系,厂长没有行政级别,不用做报表给上级看,一切以生产为主,如果产量、质量、消耗等指标完成的好就可以拿到高额奖金。但如果没有完成,工人和厂长都得被罚没收入,罚的钱用来补偿消费者。 所以这种企业的职工工作非常积极,像Hippopotamus的牛奶加工车间,由于技术落后,人工操作量非常大,所以加班非常多,工资也是普通工人的几倍,使这一家工厂的收入甚至超过了当时苏联任何一家军工企业!
除了国营工厂外,还有各种各样的合作工厂。这些工厂没有工会,利润全部归股东(一般是几个朋友合伙),但必须提供高于国有企业的工资和福利,并且必须缴纳高额的税金。 因为这类工厂完全市场化,竞争压力很大。产品要么质优价廉,能抢到市场,不然就只能亏本经营。 但如果是国营企业,哪怕产量和质量全不行,只要有政府这个大客户罩着就能高枕无忧的挣钱了。
比如坦克制造厂,因为技术原因,生产的坦克故障率高,质量差。但因为有军方这个大客户,就算只能卖个残次品也能赚钱,而私企如果质量不过关马上倒闭。
舒赓优质答主1917年十月革命胜利到1936年底,苏联建立后,在国民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的时候,为了进一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巩固无产阶级政权,1921年3月,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根据列宁的建议,决定从战时共产主义政策过渡到实行新经济政策。
新经济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在农业方面,以粮食税代替余粮征集制,农民纳完税后,剩余的粮食可自行处理和到市场上自由买卖。在工业方面,允许本国和外国资本家经营或将国有企业租让给外国资本家。在流通方面,恢复商品买卖,实行自由贸易。
在新经济政策时期,苏联允许部分私有经济的存在,出现了许多私营餐厅、商店,甚至还有雇用他人劳动的作坊。如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1921年10月8日关于实施国家工业企业租让条例的决议,同意外国资本家、俄侨资本家,也可是一般的俄国公民在苏联的工业企业中实行租让制。但是这种私有经济是受限制的。如在农业方面,农民不能买卖土地,在工业方面,关系到国家经济命脉的行业不容私有经济染指等。这种有限度的私有经济,是作为国家社会主义经济的帮手,通过市场机制的存在和发挥作用来恢复和发展苏联经济,以巩固无产阶级政权,因此,它不同于资本主义私有制,是苏联建设社会主义所采取的一种特殊方式。
1925年起,苏联开始实行以实现农业集体化和社会主义工业化为目标的、以重工业为中心的经济发展战略,即斯大林提出的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方针。从此,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逐步推行社会主义改造,新经济政策被取消。到1936年底,苏联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最终确立,苏联成为一个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