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属于国资委吗?

焦绪勇焦绪勇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单位,其职责之一就包含了对国有企业的监管职能。 但这里所谓的“监管”是有层次的。 一是宏观上的监管,主要是制定和落实相关政策,指导企业改革与发展;二是财务和业绩的监管,主要是监督重大投资决策、资产重组等活动是否合规合法并有效履行报告程序,关注企业资产负债水平和利润实现情况;三是对企业高层的管理者进行任免、考核等。

而关于具体的企业经营,是由董事会(或董事长)、总经理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决策实施的,政府并不直接干预。从这一点上说,国资委不是直管企业,也不是国企的真正所有者代表——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给了国企更大的自主权。不过,作为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职能部门,国资委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都有监管的职责。

对于国资监管的重点——中央企业,国资委有具体的监管职责划分。 除上述一般性的监督职责外,在特殊情况下,国资委有权直接干预央企的经营活动,比如当企业发生重大财务危机时、出现严重亏损时或者可能破产时等等。但这种特殊干预是有限的且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 对于地方国企,省、市级政府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地国资部门也有相应的监管权力。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虽然许多央企同时受到财政部、发改委等部门的监管,但根据权责一致的原则,对于这些企业的日常管理,还是由国资委承担主要责任。

屠巧琼屠巧琼优质答主

国资委和国企的关系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非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国资委作为国企的出资 人代行国企的出资职能,负责管理国有资产。国企仍然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的地位,可以自主独立的进行民事活动。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督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的直属特设机构。设立国有独资公司的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