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租房如何改名?
可以,但有一定条件。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17号)第三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按照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住房租赁基金。
租赁合同期满后需要延续的,承租人应当在原租赁期内提前30日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因此如果符合条件的话是可以申请改变房屋用途为住宅的;但要注意!!只有经审核批准后才能变更房屋性质,并且可能还要缴纳一定的税费等。
一、办理材料 (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核对)
(一)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如申请人是已婚状态需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二)申请人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集体户口须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注:外地户籍人员提供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
(三)申请人结婚证原件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未婚的申请人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四)与街道办事处签定的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租赁合同期限应满一年;
(五)申请人提供的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单位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最近六个月职工工资表(须有税务部门盖章);
(八)开户银行许可证书、机构信用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社保机构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缴交凭证和社保机构的名称;
(十)房屋的相关权属证明文件,包括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房产属于个人所有则提供房产证及土地证原件与复印件、若是共同共有就还需要提交共有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书面同意抵押的意见书)。
若房屋为经济适用房则需要提供《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
注意:以上材料各准备两份,另提供一张2寸的证件照片并用曲别针夹好在材料最后一页。
二、办理地点 北京建委办公地址:丰台区西四环南路95号(西客站南广场往东2公里) 公交路线:乘坐687路、840路、921路、944路、特2路公交车到六里桥北里站下车,东北角即是建委大厅。
地铁线路:乘坐地铁9号线至六里桥东站下车,步行至建委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