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基金有哪些?
一、法律规定的专项基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规定,下列款项属于社会保险基金: (一)基本养老保险金; (二)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失业保险费; (四)工伤保险费; (五)生育保险费。 除上述五项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还有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的具体管理办法,如《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除了以上五种费用外,其他项目都不是社会保险基金的范围。判断一项支出是否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支出,关键要看相关支出是否在《社会保险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作了规定。
二、实践中认定的专用基金 在我国现行社保制度框架下,一般来说,只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个人才需要缴纳保费,获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只有个人缴纳的保费以及产生的利息收入才能转化为社会保险基金。
除上述两种情形外,其他所有收费都应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进行征收管理。 根据现有法律法规,社会保险基金是指:
1.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2.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3. 失业保险基金;
4. 工伤保险基金;
5. 生育保险基金。 还有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