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收益基金分了吗?
2017年8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发布《关于对招商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7]68号)。该决定显示,经查,招商证券在担任“华宝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受托机构期间,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投资决策不规范。未建立完善的投决机制并严格执行,个别投资项目由一名董事签字核准。
二是信息披露不及时。三次延长基金募集期限,均未按时披露,直至基金到期终止;基金净值披露不准确,3个月累计净值仅公布一次。
三是内部管控不到位。对分支机构管理不力,出现重大违规;对公司、子公司的授权不到位,部分业务无明确授权;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职责不明确。
四是风险控制不完善。个别重要业务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缺失。
五是合规管理不到位。部分员工行为不符合职业经理人的要求。 该决定书同时称,鉴于上述原因,证监会决定对招商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天内完成整改并向证监会提交整改报告。如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证监会将依法对其采取进一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