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投资什么凭证?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任何公司(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都不可能“无偿”得到钱。当然,对于公司来说,其可以“无偿”收到钱的原因可能是债务清偿、股息分配或者资产抵债等;而对于个人来说则是因为赠与或接受监管账户的汇款。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人,在收到钱的当时就应当做好相应的账务处理并登记入账,即会计上的“收到现金”或者“收到银行存款”相关分录。
其次,判断是否构成“投资”主要看合同协议内容,如果约定了投资的金额、投向、方式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等,且各方已经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了实际履行,那么该协议即为有效合同。同时,为了表明款项的真实用途,一般会在合同中约定“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因此收到投资款应当有相应的银行回单为凭证。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注册资本的实际缴纳情况承担举证责任。公司收到投资人投入的资金后应计入实收资本(或股本),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否则,除须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外,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