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思科技辞职难怎么办?
楼主好,我15年进厂(蓝思国际),16年转正,干到19年8月份(3年零两个月)因家庭原因需要回陕西发展,遂向车间主管请假回家,当时他说要批我的假但必须等到明年2月份才能准假(那时候已经过了试用期),考虑到回家也赶不上过年而且马上立秋了,就同意了他的要求并办理了相应手续。等到来年2月我再询问情况的时候他的说法变了又要把我辞退让我尽快办理离职手续。我不愿意办理离职因为当初说好的是请假。于是我就开始找厂里协调,可一直拖到我4月份再去找的时候他们又以同样的理由说要开除我,并且已经在我的工资单上打上了旷工满天的标记。我又去找他们理论,他们说我是自动离职,没有任何补偿!我非常生气因为他们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劳动法!于是我申请了劳动仲裁。
仲裁开庭时厂方辩称:一、原告在应聘入职时已经填写了员工登记表,且已在人力资源部门备案;二、原告在入职期间,我们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办理了社保等相关手续;三、原告诉请的补偿金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被告不存在违法情形。 庭审过程中,原告提交了以下证据: 被告对以上证据进行了质证并对本案事实发表了如下意见: 一、对于第一组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但对证明目的有异议。认为不能达到其证明目的,同时证明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和被告已将相关规章制度告知了原告。 二、对于第二组证据中的工资流水清单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无异议,但对关联性及证明目的有异议。认为无法达到其证明目的。
本案中,原告提交的微信截图打印件,因未能提交原始载体进行核对,且无其他证据予以佐证,故本院不予采信;原告提交的短信截图打印件,因未显示发送者身份,亦无其他证据予以印证,且被告提出了异议,故本院亦不采纳。 据此,当庭审结束后原告发现厂里将其在职期间的工资全部打到其银行账户后再次找到了厂领导要求协商处理此事,但他们依然拒绝赔付任何经济补偿。
后来就在前几天,我突然接到了一审法院的电话让去领取判决书,说我赢了…… 法院判决如下: 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认可原告陈玉军的月工资标准为6000元。
综上,判决如下: 一、确认被告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原告陈玉军之间于2015年10月至2019年8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被告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陈玉军带薪年休假工资1574.16元; 三、驳回原告陈玉军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您正面临同样的困境,请不要沮丧,可以看看我这篇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