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人套现后股份给谁?
A持股X公司30%,B持股X公司70%,假定注册时X公司的注册资本是100万元(实际上现在大部分公司法人都很少出资)。那么A实际拥有30万货币资金+30万分红权;而B实际拥有70万货币资金+70万分红权。 后来A需要用钱,希望B帮忙套现,于是B拿出70万元给A,则A名下所有的资产为:30万现金+30万分红权+70万债权;而B名下的资产为:70万现金+70万分红权。
如果企业盈利,并且股东会同意,则企业用净利润加公积金转增股本,然后B的70万股增加到了85万股,A的30万股增加了49万股,这样B持有的股票金额没变,但市值增长了;相反,如果企业亏损,用利润抵扣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减少每股净资产,则A的股票缩水了,但总市值不变。 当然,最完美的处理其实是有限公司变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少,但注册资本并不是实际投资,只是认缴限额,不需要真的全部拿出来。
比如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其实只有20万是实收资本,剩下的80万是资本公积,当这100万的注册资本变为110万时,实际上是增加了90万的资本公积,也就是说只要把90万元的资本公积转化为股本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