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合同必须本人拿吗?
在抵押贷款时,很多人都会被要求手持贷款合同拍照,而有些人则直接让他人代签,本人未亲自签合同,那么这样的贷款是否有效呢?当被询问时,不知情的代签人是否要承担责任呢?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
贷款合同必须本人拿吗
不是必须本人拿,贷款机构会与你签订贷款合同。贷款协议有效,其内容是双方协商的结果,也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只要贷款合同没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内容,合同即有效。
合同一方代签的,只要得到另一方的确认,代签合同有效。如果合同主要条款是对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即使对方没有签字,合同也是有效的。除非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书面同意,否则签订的合同都需要本人签字,但是如果是代签人经过被代签人授权,那么是有效的,如果需要代理,就需要有授权书。
委托书的内容需要真实有效,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被委托人需要在受托的事项范围内行事,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法律并不禁止委托他人签订买卖合同,但如果是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需要对房屋进行变更,则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例如变更居住人、增加共同共有人的话,则必须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办理,他人是没法代为办理的。
为他人贷款提供担保是否有效
有效。当贷款合同的有效要件具备时,该贷款合同有效。贷款为保证人的,担保合同系主合同的从合同,从合同的有效成立以主合同的有效成立为前提。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主合同是贷款人按期提供一定数额的资金给借款人,而由借款人分期或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的合同。
贷款合同的有效要件包括:
1、贷款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以借款人的信用为担保的,借款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4、贷款期限合理。
代签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代签的合同得到对方当事人的追认,那么代签人需要承担责任。如果代签人是经对方当事人特别授权的,那么代签人不需要承担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合同存在无效的情形。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合同纠纷的处理。但为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当事人可以签订授权委托书,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由受托人以被委托人的名义进行相应的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委托书中约定了全权处理,但该全权处理应当是在授权范围内,超出授权范围,代签人需要承担责任。同时,必须由第三人签字,否则还是无效的,但是如果第三人有证据证明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签字,那么该合同还是可能存在无效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