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证股份是什么街道?
近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发布了《关于北京证监局对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本文将为你揭秘金证股份是什么街道。
据决定书披露,2022年4月,中国证监会依法对金证股份进行了立案调查。在立案调查期间,金证股份未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于2022年6月28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于2022年8月31日前将整改结果上报我局。
其实早在2015年12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就曾对金证股份实施过行政处罚。处罚决定对金证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对金证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对上述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此前,金证股份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及时的情形。其中,金证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将金证投资的账面价值1.78亿元扣除其各项负债后的净资产金额列为其他应收款,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列示其销售的现金流量。根据会计准则,上述事项应分类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金证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未将包含于其他应收款项下对金证投资的净债权金额6194.34元核实并予以披露,交易性金融资产及期末净资产数据存在遗漏。金证股份《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未将其对金证投资的净债权金额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年报中披露的2021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金额相对于其实际欠金证投资款金额存在遗漏。
而更严重的是,2016年至2021年,金证股份关联方及其人员通过各种渠道占用公司资金,关联方合计占用金额共计10.36亿元,利息支出4004.51万元。而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未能进行如实披露,存在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的重大遗漏。本次立案调查是否与上述未如实披露事项有关,尚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