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贷款是产品吗?
从项目贷款的概念和其本质来看,项目贷款是一种被商品化了的产品,属于银行所供给的商品的一种,因此,可以将项目贷款视为一种特殊的金融产品。从市场营销理论的观点来看,任何一件产品,其存在包括有三种互相重叠和依存的因素,即形式产品、期望产品和潜在产品。
形式产品主要是指其产品的外部特征和可度量的特性,包括产品的质量、功能、外形、品牌名称与包装等。就项目贷款而言,质量主要体现在执行中的准确、及时和规范化程度,功能主要为支持项目的建设及在建项目资金的筹措,包装主要指项目贷款各种文件的外表装帧等;期望产品指购买者在购买时希望与形式产品同时获得的附加利益,包括送货上门、安装、操作培训、维修、担保、调试等。就项目贷款而言,期望产品在贷款合同中体现较为明显,主要包括在还款时的宽限期的长短,利息的高低等因素;潜在产品指产品可能发生的任何转变形式,是现有产品的创新和补充,具有强烈的动态性。就项目贷款而言,潜在产品主要体现在项目贷款可能的创新品种,以及提供项目贷款的银行为使自己的项目贷款与其他银行区分开来而可能加入到项目贷款中的额外的东西。
对于产品,可以按其有无形和无形性分为实体产品和服务型产品,而服务型产品又可以分为纯粹服务型产品和准服务型产品,纯服务型产品不附有实体物质,如信贷等咨询等,准服务型产品附有少量的实体物品,如银行出具信用证、担保函等附有书面文件。可见,作为服务型产品中纯服务型产品的一种的项目贷款,其本身是无须耗费原材料,属于知识的销售。然而,项目贷款在实际操作中不可避免地需要制备并依附一定的书面材料,如各类申请书、协议和合同等,这些书面材料的印刷、装订等必然需要使用一定的原材料(如纸张、油墨等),且这些材料的质量的优劣和设计的科学与否也对项目贷款有直接的影响。因此,不能忽视这些附属性实体物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