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股票有哪些?
“影子股票”的概念可能还不算非常清晰,我也正好借这个机会总结一下自己的理解(希望有大神指正) 首先应该明确的是,“影子股票”不是个官方概念或金融术语,我这么叫只是为了表述的方便,把现实中并不存在的事物命名为“影子公司”来代替。所以为了表示严谨,可以称我们的研究对象为“虚拟融资交易结构”。
简单地说就是,如果A想要投资B,但不想成为B的大股东(导致控制权流失),又希望B能顺利融到资金并且尽快开始运营,于是通过向B提供借款(可能附条件出资作为补充)的方式达成目的。那么A就相当于B的影子股东。 下面我们就来进一步分析这个问题。
1、引入第三方机构——这里我们假设存在这样一批机构,他们拥有充足的现金流,也希望能找到优质的投资项目,但是以个人或者单个企业的方式难以直接完成投资,从而形成资本市场的“堰塞湖”现象;同时由于他们具备专业的投资技能,通过专业机构来完成整个流程可以确保资本的高效配置。从这个角度讲,这些机构就像猎头一样,他们挖掘潜在的优质项目并进行包装,然后引荐给最终的投资者,从中收取一定费用。
2、交易结构的设计——在这里我们将看到两个关键的要素:
a)名义持股(leveraging):通常我们可以通过增资方式实现对外投资并获取股权,但这需要经过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尤其是当目标公司有其他大股东的情况下),程序相对复杂,而且可能引来不必要的争议;而采取债务模式(如银行贷款)则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而且可以在不改变现有资本结构的情况下进行,操作上更为便捷。当然,采用债务模式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比如贷款利息支出可以作为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但如果企业经营不善造成无法还本付息,则会直接导致企业的损失。从本质上看,这是基于税收考虑所作出的不同安排。
b)提前还款承诺(ACF):为了防止经营不善导致企业无法还款,借款人(即拟上市公司)需要对还款资金予以安排,这里最好的方式是通过保证金账户的形式保留一定的金额,同时确保该笔资金的独立性。为了保证该等资金能够最终用于还款,我们建议在合同中设定提前还款承诺(ACF),以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3、交易结构的执行——执行阶段是整个流程中最重要也是最复杂的环节,因为我们面对的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各种意外和风险都有可能发生。我们需要做的是做好应对预案,尽可能地将风险降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