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营业执照由谁颁发?
在上海设立的公司,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工商局)发放。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分别载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 (二)住所;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和住所; (四)经营范围; (五)注册资本; (六)成立日期; (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编号。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载明下列事项: (一)经营者的姓名和住所; (二)注册号; (三)经营场所; (四)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五)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外商投资企业的证照发放程序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现在新开办的公司,只要材料齐全,一般7个工作日内能拿到执照。但是如果是特殊行业或是证照更换等会需要的时间相对较长些。 申请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和相关证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申请人委托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四)申请单位章程或合伙协议文本;
(五)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租赁房屋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注意:凡提供伪造、涂改、出借、出租、转让等无效材料的,一律不予核准,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