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兴和上海兴的原因?
1.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在香港上市的条件中有一条是“发行人具有中国法人在中国境内经营的实体”! 这一条看似平常,但却隐藏着巨大玄机。由于大陆与香港之间税收的分歧(内地希望少征税、多留利,香港希望多征税、少分给内地的红利),因此很多在港上市的公司都是在境外注册,通过BVI、开曼等避税港结构作为融资平台,而将主要经营实体放在内地。但这种安排有一个天然缺陷——其经营实体是在内地注册的法人机构,必须遵守内地法律;而且由于这些企业通常具有较大规模,故在境内拥有较多分支机构或者业务部门。
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崛起和沪深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管理要求的提高,这种利用红筹架构进行融资的模式面临较大挑战,因为这类公司往往难以同时满足境内证监会对IPO条件的要求。 相比之下,在内地的外资企业则没有这种隐忧。2019年修改的外资准入特别清单取消了对涉及外商投资领域的限制,因此任何行业的外企只要符合相关的市场准入要求就可以在内地资本市场直接上市。
2.前文所述税收差异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很多企业在境内从事经营活动但在会计处理上按照境内外注册企业一样进行处理——即不区分经营所得还是投资所得,一律视为利润分配处理,这样一来就容易造成所得税缴纳不当的问题。
为了规避此种情况,很多企业在设立时选择在低税率或免税优惠地区注册,以降低整体税务负担。而在境外上市的融资优势又非常明显的情况下,不少的企业甚至愿意承担因注册地在境内的风险,如被列入监管名单之类。 因为一旦企业经营出现重大问题,受到最直接影响的不仅是企业的海外投资者,还有境内的债权人以及纳税义务人(包括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