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不动产证几时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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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号,全市统一发放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这次颁发新证,主要涉及的是2016年7月9日之前办理完毕的产权转移登记,也就是之前通过二手房交易取得的房地产权证(红证),需要换发成不动产权证书(蓝证); 另外,2016年141号文件之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缴费后,也会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目前,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已设立统一服务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各区也都设置了集中发证点,实现全市范围内的“一网通办”。

根据安排,到6月底,本市将基本完成存量房的核发工作,到年底前,全部完成发证工作。届时,市民可以通过上海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官网查询自己房产的相关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换发的蓝本为不动产权利主体、权利类型以及内容等,而红证的期限和地址等信息则被删除。这就意味着,通过二手房交易得到的房屋,其原产权人的相关信息将被抹去,购房者的隐私得到进一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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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获悉,按照《条例》“本条例施行前,已经依法制作但尚未登记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国家今后作废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时予以更换 ” 的规定,考虑到“两证合一”工作量大、情况复杂,需要准备时间,因此《条例》在沪实施后本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仍处于准备阶段,暂不启动“两证合一”工作。待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后,本市将适时公布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具体时间,届时再启动“两证合一”工作。

“两证合一”启动后,本市将颁发全国统一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设证,一物一权一证,原房地产权证换发为《不动产权证书》,原经登记的抵押权、地役权等则换发为《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遵循“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待权利人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相关登记时,再以办理相应登记业务的方式,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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