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是集体经济吗?
乡镇企业是中国经济改革的试验品,也是最先获得政策的红利而率先发展起来的集体企业。当时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所有物质包括人都要按计划分配。为了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满足农民生活需求,国家大力提倡和扶持兴办乡镇企业(当时叫社队企业)。
由于有政策红利,乡镇企业享受到很多优惠,比如贷款优惠,税收优惠等。当时银行利率很高,国有企业的贷款利息是10.5%,乡镇企业的贷款利息是7.5%;增值税是25%,乡镇企业是一票否决,即不管多少钱,只要出口一律免交增值税;所得税分行业核定征收,对乡镇企业也给予一定优惠政策等等。这些优惠大大刺激了乡镇企业的发展,使得它们像泡沫一样快速膨胀起来,很多乡镇企业利用各种关系骗取贷款,有的企业连财务报表都可以做假,利润和销售额都是夸张的数字。
随着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出现了“乡财县管”的财政管理方式,即乡镇财政的收入要收归县里统一分配和管理,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支配,乡镇政府没有资金使用权。后来这种方式逐渐被“税改乡管”所代替,即税费上交以后,剩下的收入归乡镇政府支配。但是,税收依然是由税务机关统一收取,并上缴到上级税务机关。
90年代中期,乡镇企业开始走向低迷,很多企业经营不善,负债累累。此时又采取了一刀切的处理方式,全部推向市场(也就是所谓的“脱钩经营”),没有政府的任何补贴和救助。对于欠银行的贷款,国家规定不允许支付利息,只还本金就已经很好了。当然,那些借银行钱的企业家们很快就开始跑路或者隐匿资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