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包括哪些?
1、金融企业债 这是我国第一类发行的企业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财政部委托中国人民银行管理,由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承担监管职责。
20世纪80年代开始,为适应金融改革开放的需要,央行开始尝试发行以贷款为还本付息来源的债券——金融债券。最初只面向金融机构发行,1996年以后也开始面向个人投资者发售。根据发行机构的不同,可以分为中央银行票据和金融机构国债两大类。 (1)中央银行票据 主要用途是弥补政府预算收入不足,增加财政支出;也可作为调控政策工具之一,如下调利率、降准等。目前只有人民银行才有资格发行此债券。亦称“央行票据”。
由于该债券的还款来源主要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缴存央行的储备金,因此又称为“抵押债券”。 ①优点是:风险小,收益高且稳定。
②缺点是:流动性较差,投资周期较长,一般3年、5年和7年期为主。
(2)金融机构国债 主要用途是补充金融机构流动性,改善资产负债结构;调节资金头寸,保持金融稳定;也有助于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推进金融改革进程。 目前国有四大行及头部券商均有资格发行此债券。 ③优点与中央银行票据类似。
④缺点同上,并且发行规模受限较严格。 2、地方政府债 2014年以前,地方政府不能发债。2014年后,为了缓解地方财政的压力,允许具备条件的地方政府依法发行债券。但债券本息的偿还完全取决于地方政府自身的筹资能力以及当地税收和收费等收入来源。如果地方政府通过举债完成了项目的建设,那么项目建成后需要获得的经营性收入必须大于债务利息和本金之和才能实现可持续性发展。否则,就会形成不良债务。
从性质上讲,地方政府债券属于地方政府公共物品供给的一种制度安排,其收益和成本具有外部性。地方政府债券不仅要对投资人负责,还要对使用者负责,保证项目能够正常运营并按时还本付息。 和企业债券相比,地方政府债券具有更高的信用风险,虽然政府承诺以税收和收费来偿还,但是未来的税收和收费是否足以偿还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债券的风险等级高于企业债券。 但与银行贷款相比,地方政府债券的融资成本相对较低,而且条款较为灵活,能够根据项目的情况进行设计。相对于其他形式的融资方式来说,更加规范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