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企业采用何种?
“人钱分离”是现代公司最重要和最基本的制度,它的本质在于明确股东与公司的权利边界,从而为正确处理公司与员工的关系,以及股东、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分配与责任划分提供基本的准则。 然而,在公司实际运行中,“人钱合一”的现象却极其普遍。
“人钱合一”有两种表现形式:
1.股东即高管。一些创业者由于个人能力出众且精力有限,往往身兼数职,既担任公司的高管,又同时担任企业的股东。在这种情况下,股东与高管的身份就发生了重合。比如一些家族企业,家长既是董事长又是第一大股东;还有一些创业早期的互联网企业,创始人同时也是企业的主要股东。在这种“人钱合一”的状态下,决策权的行使和利益的分配都会发生错乱。
2.劳动者与公司形成事实上的雇主—雇员关系。实践中不乏这种情况:有些企业家成立一个独资企业,然后聘请自己的妻子或儿子担任总经理(或者董事),自己则担任监事。表面上该企业是产权明晰的现代企业,但实际上,该企业家对公司的控制权并没有通过董事会来行使,而是直接通过对总经理的授权来实现。这种情况下,股东与董事(经理)合二为一,使得原本应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事项变成了总经理(董事)的个人决定,而总经理(董事)的利益趋向往往会偏向劳动者一方,这必然会导致股东权益受损。
“人钱分”“人钱离”才是现代公司应有的运作状态。为了避免“人钱合”带来的种种弊端,我们建议:
1.创业者应该树立“先筹钱再创业”的理念,尽量做到“人钱分”。如果创业者缺乏融资的能力,可以寻求专业化投资机构帮助,让专业人士来指导你制订科学合理的融资方案。一旦投资者加入,就必须遵守“人钱分离”的原则,严格区分股东会和董事会,以保证公司运营规范。
2.对于已经出现“人钱合一”的企业,我们应该鼓励其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新的股东,以实现从“人钱合一”到“人钱分离”的转变。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可以考虑采取职工持股计划,使劳动者成为公司的股东之一,从而在根本上解决劳动者与投资者的矛盾,实现企业和劳动者的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