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假期贷款顺延吗?
对于贷款而言,根据目前各家机构的业务不同及合同规定,大部分是要求借款人按时还款的,除非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存在过错(比如催收不力导致逾期),否则需要借款人/债务人承担逾期费用和违约金。 不过!虽然贷款机构一般要求借款人按时还款,但是法律上却是有延期的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可以责令其支付迟延利息或者滞纳金”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对尚未交付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约定的,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采取补救措施,并可以要求经营者增加赔偿损失”。
在节假日期间,如果因不可抗力因素(如疫情)致使借款人与出借人无法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借款人可不偿还逾期款项,但应补充履行相应手续(如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借款人需及时恢复按期偿还款项。
当然,这种情况下的逾期不同于一般的贷款逾期,对于金融机构而言,需要进一步考察是否存在其他导致贷款逾期的情形,例如借款人故意隐瞒真实经营状况,以此贷出来的钱去还另外的贷款,甚至有可能出现高利贷的情况;又或者是借款人擅自借贷用于个人消费或赌博等行为,这种情况下借款人即使取得了不当利益,贷款机构也有权要求借款人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