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借款如何列账?
我们公司向银行贷款2.9亿,当时贷款合同中约定年利率6.78%(上浮40%),逾期还款的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的150%;同时,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我公司应承担担保费用1138万元、律师费793万元以及诉讼费和保全费等。实际还款过程中,由于我公司的财务制度不健全导致银行在催收过程中产生350多万元的差旅费,且该笔款项已经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现贷款已经到期,银行起诉至法院要求我公司全额偿还本金及利息、罚息和复息,并支付诉讼费和保全费。我在核对财务报表的时候发现,如果全部按照借款合同进行账务处理的话,我方不仅需要偿还银行所有的借款本息,还需要额外赔偿银行的诸多费用损失,合计金额已经达到3亿元。 我查阅了相关的会计准则,发现对于银行贷款这种融资方式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我想了解,像我们这种情况,应该如何进行合理的账务处理呢?
回答:谢邀 此问题涉及金融负债的确认和计量问题,《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有如下规定: “承租人应当选择货币资金余额的某一时点作为基准日,对租入资产的全部现金流量进行预测,确定最低付款额,并将该项租赁确认为金融负债。”据此,因贵司未提供完整的业务证据,我们无法准确判断是否应该将银行的各项费用都计入“财务费用”,还是应该通过“预计负债”先行计提,之后再行确认与计量的财务费用。 为谨慎起见,建议贵司参考《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第三篇第十四章相关内容进行处理,即在发生当期先计入“预计负债”科目,并在未来期间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调整相关负债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