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如何支持小微企业?
1.政府融资,为中小企业提供低成本贷款 2009年3月美国政府通过经济刺激计划中的小微企业借贷项目(Small Business Lending Program)为中小企业提供总额达600亿美元的低利率贷款。该计划的贷款对象是经营业绩良好但遭遇现金流问题的中小企业,其特点是贷款规模小、数量多且分散、利率高、抵押担保要求严格。由于申请贷款的门槛较高,只有拥有两年以上经营历史、年营收至少50万美元、员工人数不少于4人的企业才有资格提出申请;而且获得贷款还需要经过多个审批流程,最终能够获批的企业比例不大,因此这一方案对中小企业信贷市场的影响十分有限。 2年后,也就是2011年的8月,美联储再次推出QE3时,为缓解金融危机对小企业的冲击,提出继续延长该计划,并扩大覆盖范围,把那些受金融危机影响行业的新企业和小型金融机构也纳入其中,帮助这些机构重新获取资金。
在2010年和2011年间,美国国会两党还先后通过了《金融服务企业法》和《金融监管改革:新框架》,分别授予美财政部和美国联邦政府对于大型金融企业和非银金融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权,以加强美国小企业融资服务。
2.政府购买中小企业产品与服务 美国小企业管理局(SBA)可以通过两种形式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以确保中小企业能获得所需的资金:第一,SBA可以优先购买中小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第二,当金融机构给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时,SBA可通过买进这些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债券,间接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 目前,SBA可以通过“政府主贷”方式,优先购买中小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所谓“政府主贷”是指当一家企业申请小额抵质押贷款时,如果贷款用途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并且有充足的偿还能力,则SBA可事先垫付部分或全部贷款,然后由SBA委托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贷款,并在之后的一定期限内与该企业结算。这种模式实际上是一种政府激励性的贷款安排,它鼓励银行等放贷机构为企业提供信贷服务并对企业的不良贷款损失提供一定的担保和补偿。
为帮助受到金融危机影响行业的企业重获资金,2011年美国又建立了两个新的基金来增加对这些企业的贷款,分别是“商业复苏基金”(Business Reinvestment Fund)和“国家复兴基金”(National Renewal Fund)。这两个基金的规模均为177亿美元,其中44亿美元来自财政部,剩下部分来自于美国联邦住房金融局(FHFA)拥有的房利美和房地美的资产。 根据美国小企业协会的统计,从2011年到2012年间,共有超过6000家企业获得了这两项基金所提供的450亿美元贷款。
3.为中小企业提供税收优惠和政策扶持 SBA在协助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还注重发挥税收政策的导向作用。根据美国税法规定,对于SBA提供的贷款,借款人可享受免征利息税的优惠政策;而对那些创业不到3年的新企业,甚至可以享受免税的待遇。 为应对金融危机,美国总统奥巴马于2009年提出了新一轮的经济刺激计划,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加大对小企业的扶持政策。在这一计划中,美国政府承诺将投入180亿美元用于支持小企业经营,并为企业提供税费和财政方面的减免,以减轻企业负担。
除了以上三个方面外,美国政府还可以通过公共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