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公司是金融企业吗?
是的,P2P小额借贷平台实际上属于互联网金融的范畴,而互联网金融不仅包括了类似“宜信”的模式,也涵盖了“拍拍贷”等类型的 P2P 网络借贷平台。 根据银监会、发改委和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4]57号)中对于同业业务的定义,互联网金融中的P2P网络借贷平台所属行业属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其业务本质上应当归属于融资性担保业务。
根据《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规定,融资性担保机构的业务范围包括:借款担保;销售代理中介服务;交易资金监管与支付服务;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目前处于合规要求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实际上属于融资性担保机构,具备金融企业的性质。
小额贷款公司是指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放贷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一些有识之士和社会各界呼吁建立新的金融组织体系,以解决“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于2005年10月在辽宁省开始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工作,2008年5月,小贷公司试点开始在全国推广。在制度安排上,小贷公司参照银行商业化运作,贷款利率上限放开。在管理模式上,银监会、央行各司其职,省级政府具体负责管理。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明显提高,综合融资成本明显降低,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要高于40%。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障民营企业平等获取生产要素和政策支持,清理废除与企业性质挂钩的不合理规定。”而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普惠金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弥补银行信贷不足,在解决“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方面发挥着生力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