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属于政府性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性基金是指“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依法设立并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其特点是: 1.由政府设立;
2.具有专项用途;
3.由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筹集、分配和使用管理。 根据这些特点,可以得出结论,地方政府设立的各类专项资金都属政府性基金范畴——虽然这类资金往往以专用经费形式出现。
以公路建设基金为例,《公路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基金,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对从事货物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载货物重量或运输收入额按照规定比例收取的费用。据此,无论采取何种方式筹集,只要符合上述定义,并且用于公路建设,就属于政府性基金,并由财政部门负责监管。在财务管理中,应当将其作为财政拨款处理。
除了政府性基金以外,还有一类财政性资金也要引起关注,那就是政府贴息贷款。企业获得贴息贷款后,实际上只贷到了款项的50%,另外50%需要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通过利润弥补,所以财务处理比较复杂。对此,企业应按照相关财政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