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基金托管资格?
1. 基金托管人,是专门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负责保管、监管基金财产并处理基金相关事务的机构。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托管人是依法设立的优秀金融机构,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和行业资质;根据《证券期货业金融企业评估指引(试行)》,其资产负债率和财务费用率等指标要符合相关的监管要求;同时,还应当具有安全的资产管理经验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目前,我国公募基金的托管人为15家,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私募基金的托管人则由依法设立的基金服务机构担任。
3. 托管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成为基金托管人,具体条件有: 首先,申请成为某只基金或者所有基金的托管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设立的金融机构。这个“金融机构”的概念和《证券投资基金法》中的概念有所不同,是指依法取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许可证的银行和信托投资公司、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登记注册并取得证券业从业资格的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其次,基金托管人应具有良好的投资者利益保护记录以及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和人性化管理机制,在经营中诚实守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第三,作为基金行业的特定参与者,基金托管人不应该与其他市场发生过度的关联交易。第四,基金托管人应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和必要的资产,以承担因执行相关投资决策而产生的损失。第五,作为特殊的市场参与者,基金托管人在客户资源等方面拥有自己的特色,并且与市场上其他类型的机构存在一定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