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维修走维修基金?
一,不是一定要交维修基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之前,各地的做法不一,个别地区并未强制要求缴纳房屋维修金。2014年7月,住建部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完善住房限购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到,“地方有关部门应严格执行现有法律规定,在《办法》公布前不征收或少征收物业维修资金”。也就是说,在没有新规定之前,各地不能收取维修基金。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出台后,需要交纳维修基金吗? 答主是房地产专业的研究生,这个文件也算是最新最全的了。 该《办法》明确规定: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非商品住房的业主(含购买公有住房的购房人)应当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也就是说只要买了房子,不管是商品房还是经济适用房甚至已购公房,都需要建立并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三,什么情况可以动用维修基金? 商品住宅的共用部位是指: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外墙体等; 商品住宅的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电梯、天线、照明灯具、暖气片、热水锅炉、消防设施、绿地等共有部分。 非居住房屋的共用部位是指:一般房屋的外墙(承重或非承重结构)、屋面的基本结构(承重构件)、上下水管道、雨水管、落水管、暖气片及散热器、供配电系统、通讯管线及其他涉及房屋正常使用和功能实现的共用设施。 上述内容明确了哪些属于公共部位,这些公共部位的使用、维护、管理均归业主大会决定,而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也得由业主大会作出决议。
四,如何动用维修基金? 需要经半数以上产权人同意 维修基金原则上不得挪作他用 因装修损坏公共部位,需动用维修基金的应当经业主委员会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