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基金需要偿还吗?
当然需要,而且必须按时、足额偿还 国家开发银行的性质是国有商业银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设立并运作的,与其他商业银行一样,按市场原则进行经营和管理,并承担相应风险。其资产质量也与其他商业银行一样受到监管部门(中国银监会)的监管;并且和其他商业银行一样要参加每年一次的金融企业信用报告报送工作,在人民银行的网站上可以查询到每家银行的信用报告。
根据国开行自己的解释,它是一个盈利性金融机构,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所以,从理论上说,只要资金成本低于项目预期收益,就可以对外投资,至于盈余多少的问题取决于利率水平、经济环境、项目前景等多种因素。但如果发生了贷款违约,国开行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资产处置,包括提起诉讼等,要求借款人还本付息。
2014年,国开行成立了资产保全部,专门负责不良资产的处置。 但从现实来讲,由于国开行的贷款主要投向基础设施领域和大中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这些项目的还款来源一般较为稳定且预期收益率较高,发生大面积违约的可能性不太大。同时,作为财政部的直属机构,国开行在预算管理方面与财政部直接对接,不需要像其他商业银行那样计提备付金来应对客户的贷款违约的情况,因此在资本金的运用上比较灵活,对单个客户贷款的风险容忍度也相对较高。 但并不是说国开行从事的是一种“无风险”的业务,作为从事金融服务的企业,它也需要按照商业准则开展业务并在市场中寻求利润最大化,因此也会面对来自监管、市场等方面的约束和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