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金融办地址在哪里?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安联大厦A座501室 邮编:518035 电子信箱:jrb@szgfjb.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45(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地铁科学馆站C出口、公交车体育场站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定批示,拟订全市金融服务、资本市场发展和金融监管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推进全市金融改革创新,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协调推动金融行业发展,配合实施国家、省金融业宏观调控政策。监测分析全市金融运行态势,起草制定全市金融发展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推进全市金融体制创新改革,提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意见建议。承担建设区域金融中心总体工作,负责设立各类金融机构的申报事项及后续跟进服务工作。组织拟订支持金融发展的地方性配套政策措施。 (四)统筹管理全市金融风险防范与处置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全市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工作。组织落实金融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金融风险事件应急处置。推进全市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和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五)负责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 (六)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全市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管理工作。 (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引进国内外优秀创投机构,优化发展环境,协助做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等服务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的协调办理和重大任务的督查督办。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信息报送、新闻宣传及舆情应对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承办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办理和信访举报事宜。负责党群建设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和其他综合性材料的起草。
(二)法规与行政审批处 参与研究制定地方金融扶持政策。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
(三)发展改革与规划处 参与研究全市金融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编制市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负责建立项目库,组织项目筛选、立项报批工作。负责联系各类金融机构,协调落实市委市政府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部门的工作沟通和配合。
(四)综合调研处(上市辅导处) 负责撰写全市金融工作情况综合文稿。负责研究全市金融改革发展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负责组织开展重要课题调研。协助有关部门推进金融人才队伍建设。配合做好全市上市公司培育和上市公司的相关服务指导工作。
(五)监管协调处(金融稳定处) 负责协调落实市委、市政府金融重大工作部署。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监管、风险化解、突发事件应对等工作。负责建立完善全市金融风险预警体系。负责全市小贷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的监管。
(六)基层工作部 负责与各区(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加强工作联系,及时掌握区(新区)经济运行情况和融资需求状况,总结推广经验做法。负责督促检查各区(新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协助推进全市基层党建工作。
(七)金融科技处 统筹推进全市金融科技创新工作。负责组织拟定全市金融科技创新发展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管理全市金融IC卡、二维码支付和安全认证等信息技术基础设施。承担全市金融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应用和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
(八)金融市场处 牵头协调推进全市股债融资工作。负责推进企业上市培育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全市债券融资工作。负责债券市场、股票市场的宏观监测和风险评估。负责全市金融对外交流与合作。
(九)地方金融管理处 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的日常监管。承担相关金融中介机构的备案登记和日常监管,以及有关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