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如何实施?
1.“转”什么 科技成果转化要解决什么问题、要得到什么成果,这是首先要明确的问题。一般来说,科研活动的目的是创新,取得未知的研究结果(新的科学发现);而科技成果转化目的性更强,一般是为了实现特定的技术目标或商业目标。前者更注重研究过程中“做了什么”,后者更强调最终“得到了什么”。
2.“怎么转” 明确了“转”什么以后,接下来要考虑的就是“怎么转”的问题了。一般来说有四种形式: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承包。
3.“谁来转” “转”什么确定了“谁”可以来“转”,但并不绝对,因为不同的“谁”具有不同资源优势和特点,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由“谁”来承担具体的科技项目,组织项目的实施和完成。
在具体的项目执行中还要根据项目的特点确定是由个人单独来开展还是由单位整体来开展。对于基础性、公益性很强的科研活动来说,由于直接用于商业化应用的可能性不大,一般由个人独立进行科研活动的灵活性比较好,易于调动科研人员从事基础研究的积极性。而对于具有较强产业化潜力,应用推广价值很高的科研成果来说,为了集中人力物力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更好地发挥资源的总体效益,往往需要组建课题组、研究中心等进行专门化的研究,甚至可以成立专门的公司进行产研结合,促进产学研一体化。
4.“怎样保证转” 为了保证科技成果顺利有效地转化,除了要有相应的资金、机构和人才作保障以外,还要重视以下几个问题:
①知识产权的取得和保护 对于那些有着良好市场前景并已经具备较大经济价值的科技成果,及早申请专利,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是十分必要的。对于尚无法律保护的发明创造,也应尽可能采取各种措施加以保护。一方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为科技成果的转化打下良好的基础。
②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 包括技术合同登记制度、知识产权评估制度、产权交易制度等等,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制度保障。
③加强中介服务体系建设 中介服务机构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起着桥梁作用,一方面可以帮助科研单位完善技术和开发条件,拓宽技术与产业化的通道,加速成果转化;另一方面也可以帮助中小企业优化资源配置,增强技术创新能力,迅速将研发成果转化为产品,进入市场。加强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对科技成果转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